“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 价格:
- ¥5000.00 元/次
- 服务机构:
- 长沙麓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方式:
- 柜台式服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其他服务
- 服务对象:
-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其他
- 服务类别:
- 创业服务
- 好评率:
-
- 立刻购买
- 立刻咨询
- 机构名称:
- 长沙麓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项目:
- “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 收费标准:
- ¥5000.00 元/ 元/次
- 服务类别:
- 创业服务
- 服务范围:
-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 发布日期:
- 2017-11-28
服务介绍
项目简介:面向本行业或本领域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为行业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效支撑“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申报条件:
(一)各地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2942号)要求,将项目内容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于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我委不予考虑支持。
(二)各地方按照“聚焦重点、避免小散”的原则组织项目申报,每个地方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此前已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其他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近年来审计、稽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各地方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并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
(四)各地方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对于存在失信造假的行为,将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五)各地方于4月25日前将申报项目入库,4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附送光盘)报送我委。我们将按照《“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择优遴选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六)本通知仅针对拟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互联网+”重大工程保障支撑类项目。按照我委有关要求,“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11大行动应用类项目,拟通过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为主,此次不再报送。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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