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法律服务
- 价格:
- ¥面议
- 服务机构:
- 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
- 服务方式:
- 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个人咨询;其他服务
- 服务对象:
-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
- 服务类别:
- 法律服务
- 好评率:
-
- 立刻购买
- 立刻咨询
- 机构名称:
- 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
- 服务项目:
- 破产清算法律服务
- 收费标准:
- ¥面议 元/ 电议
- 服务类别:
- 法律服务
- 服务范围:
-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 发布日期:
- 2017-12-21
服务介绍
1、债务人方面服务:(1)、出具破产的可行性分析意见和法律论证;
(2)、制定符合法律规范的破产预案;
(3)、起草、准备破产申请材料、组织对破产企业的予审计;
(4)、企业破产清算税收、财务专项报告;
(5)、接受法院指定或与清算组约定直接作为清算组成员参与破产清算;
(6)、协助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财产;
(7)、组织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评估;
(8)、协助清算组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等相关工作;
(9)、核实破产企业的申报债权;
(10)、参与组织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
(11)、组织破产财产变现及破产财产变现后的善后工作。
2、债权人方面服务:
(1)、向债权人提供有关破产的法律咨询;
(2)、起草破产预案、破产申请书、准备破产申请文件、代表国内外债权人在中国法院对中国的债务人提起破产程序;
(3)、代表客户与债务人和债务人的股东或上级机构进行和解谈判,起草债务重组协议;
(4)、代理破产债权的申报,协助破产债权的审核;
(5)、代表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或清算组会议。
3、破产管理人方面服务:
(1)、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
服务流程
标题
内容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