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价格:
- ¥面议
- 服务机构:
-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服务方式:
- 柜台式服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
- 服务对象:
-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 服务类别:
- 创业服务
- 好评率:
-
- 立刻购买
- 立刻咨询
- 机构名称:
-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服务项目: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收费标准:
- ¥面议 元/ 免费
- 服务类别:
- 创业服务
- 服务范围:
-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服务介绍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合理划分审批权限。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
2.《郴州市人民政府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06〕17号)(三)市、县(市、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未列入或不符合政府投资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建设。
服务流程
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郴州市人民政府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06〕17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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