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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抵押备案(省级发证采矿权)

采矿权抵押备案(省级发证采矿权)
格:
面议
服务机构:
临武县国土资源局
服务方式:
柜台式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其他服务
服务对象: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其他
服务类别:
创业服务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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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黄*** (请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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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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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临武县国土资源局
机构性质:
所属行业:
产品推介
所在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临武县舜峰镇晴岚路
机构名称:
临武县国土资源局
服务项目:
采矿权抵押备案(省级发证采矿权)
收费标准:
¥面议 元/   免费
服务类别:
创业服务
服务范围:
郴州市
发布日期:
2020-11-09
服务介绍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2009〕18号)第三十五条“国家指导、帮助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采矿权抵押备案主要是帮助采矿权人获得贷款,不备案则不能贷款,因此采矿权抵押备案属于帮助采矿权人提高经济效益的权力。 2.《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五十七条 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受理条件:
1、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主体资格合格;2、抵押的采矿权合法;3、抵押的采矿权已投入生产满一年;4、采矿权抵押期限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5、抵押的采矿权未被查封冻结或抵押;6、抵押的采矿权未出租经营;7、抵押的采矿权权属无争议;8、抵押的采矿权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了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
所需材料:
1、抵押备案报告(复印件2份)
2、抵押合同(复印件2份)
3、贷款合同(复印件2份)
4、采矿权有偿取得(处置)凭证(复印件2份)
5、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权属无争议未被查封扣...(复印件2份)
服务流程
受理——矿管股经办——会签——(执法大队、计财股)——矿管股——分管领导审核——报市局审批——办结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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