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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培训、阳光工程培训

劳动培训、阳光工程培训
格:
面议
服务机构: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服务方式:
上门服务;其他服务
服务对象:
小型企业
服务类别:
人才培训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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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舒*** (请登录后查看)
话:
186***2
箱:
616279213@qq.com
服务项目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所在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城东
机构名称: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服务项目:
劳动培训、阳光工程培训
收费标准:
¥面议 元/   培训经费:培训所产生的经费企业无关,乙方的培训补贴由乙方向劳动、财政、工业部门申报。
服务类别:
人才培训
服务范围: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发布日期:
2014-07-10
服务介绍
委托培训协议书 甲方:麻阳金湘钢铁厂 乙方:麻阳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甲方为提高员工的工作业务能力,培养出优秀的操作员工,特委托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培训,现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甲方公司基层工作人员250人。 二、培训时间:2014年5月26日---6月26日。 三、培训内容:劳动者务工指南、安全常识、卫生常识、熔炼基本知识、废料、中间合金及添加剂、熔炼工艺流程、铸轧工艺流程、立板前准备工作、主要缺陷产生现象及原因等。 四、培训地点:麻阳金湘钢铁厂五、培训形式:课堂教学与实践指导相结合。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拟定培训要求; (2)负责组织参训员工; (3)配合乙方搞好参训学员的日常纪律管理; (4)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报培训经费。 2、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的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计划),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计划)组织合适的教师实施; (2)保证授课教师按本协议书规定按时授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授课教师或变更培训内容; (3)配备班主任对班级进行日常管理; (4)学员考试合格,发给结业证书; (5)负责组织学员参加铸轧工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服务流程
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办班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麻阳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填报日期:2014年5月22日培训机构(企业)名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培训对象 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 法人代表 或负责人 姓 名 陈力 经 办 人 员 姓 名 舒小毛 电 话 13397458000 电 话 18674577232 培训职业(工种)类别、名称 炉前工 培训人数 50 班期 第一期1班 授课教师 理论课教师姓名 唐林平、莫发贵 实习操作教师姓名 朱登贵 培训时间:从5月28日至6月27日 共30天 210课时 使用教材:自编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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