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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打造全省经济金名片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512次

       【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地方系列文章之三十一】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特色、优势和金名片。一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早在2002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指出,“浙江最大的优势是民营经济先发优势”,并在2004年亲自组织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去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1-9月,工业规上中小企业增加值、利润同比分别增长6.7%、6.6%,增速分别高于全部规上工业0.9个、3.8个百分点,高于大型企业1.8个、9.4个百分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法律政策落实

       一是深入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制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浙江省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通过“小升规”企业培训、中小企业公益大讲堂、中小企业服务日、“钉钉”服务窗等活动和渠道,大力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

       二是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起草制定工作;开展《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立法修订前评估工作,争取列入明年省人大立法计划。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调研起草浙江省实施意见,完成征求意见稿。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8号)等多个政策文件。

       三是抓好促进法执法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浙江省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全省有5项做法经验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同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责任落实分解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定期报送进展情况。

       二、强化组织保障,完善领导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要求,及时升格中小企业议事协调机构,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督促推动市县调整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等。

       二是及时研究部署中小企业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研究部署中小企业重要工作。制定印发《2019年中小企业工作要点》,明确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三、实施“雏鹰行动”,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出台实施“雏鹰行动”政策文件,抓住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关键环节,完善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分库运作、分类指导、精准服务的企业培育库,有序推进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

       二是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提质增效。出台并实施新一轮“小升规”行动计划,明确到2022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5万家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截至9月底,全省规上工业企业达42700多家。

       三是培育打造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对照“隐形冠军”标准和特征,修订完善评价认定指标体系,培育认定一批专注深耕某一细分行业细分市场细分领域、做专做精核心产品的“隐形冠军”,形成“浙江制造”竞争新优势。累计评价认定省级“隐形冠军”70家,入围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9家,位列全国第三。

       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一是扩大信贷供给。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截至9月末,民营经济贷款新增3976亿元,同比增速9.5%,为2014年以来最高;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新增3959亿元,同比多增1413亿元,户数389.3万户,同比增长35.3%,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申贷获得率和转贷效率均保持全国首位。

       二是着力降低融资成本。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步下降。9月,全省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27%,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其中,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分别为5.05%、5.71%,同比分别下降0.41个百分点和0.32个百分点。

       三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境内外上市公司新增34家,其中境内21家(含科创板6家),居全国第三,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推动企业债券应发尽发、能发则发、争取多发,1-9月非金融企业发债3891亿元,同比增长18.3%。四是推进产品和机制创新。创新金融产品,科学匹配生产周期;推进无还本续贷,大幅降低转贷成本。优化审批流程和方式,推动银行建立信贷全流程限时办结制度,下放信贷审批权限,优化简化审批流程,缩短融资链条,企业贷款审批发放时间大大缩短。搭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集融资供需对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信贷业务支持等功能于一体,覆盖企业融资的全流程,有利于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提升融资供需对接质效。

       五、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一是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2016年至今,省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一个行动方案和五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共140条措施,是全国出台文件最多、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省份之一。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为全省企业减负1010亿元、1250亿元和1650亿元;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减负金额已超过1500亿元,其中,税收减免1290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113亿元),企业综合成本持续下降。

       二是扎实推进“清欠”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建立会商机制,形成“四个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明确、边界明确、节点明确)和“四个统一”(清欠标准统一、统计口径统一、台账表格统一、对外口径统一),建立月报机制,形成了“四表合一”(工作台账表、销号管理表、政府部门欠款明细表、国有企业欠款明细表合一)的报表体系,建立监督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截至9月底,全省共排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87.92亿元,已偿还60.13亿元,惠及7000多家民营企业,偿还比例达到68.4%,比上月末提高10.5个百分点。省市两级都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底前偿还50%的目标任务。

       六、优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出台实施《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大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多90天”,企业平均开办时间进一步缩短。2018年省市县三级“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浙江“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超过90%,群众满意率超过96%。

       二是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发挥以省平台为枢纽和龙头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的功能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今年以来,省、市、县平台联合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活动近1000场,服务中小微企业近10万家次。积极推进全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策直达、解难帮扶、精准指导、中介服务、评价监督”等功能模块的开发建设,在1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世界浙商大会开幕式上,正式开通运行。

       三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与民营企业家定期沟通、民营企业家列席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制度,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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