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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    来源:湖南图书馆    阅读:353次

    为有效应对全省疫情结束后服务需求的快速反弹,切实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河北制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疫情结束后全省服务消费快速增长的需要,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增加服务供给规模,提升服务供给品质,实现以丰补歉,尽可能降低疫情对服务业的冲击,确保完成全年服务业增长8%左右的目标,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2020年,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万亿元,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增速分别达到4.5%左右、6.3%左右、7.6%左右和8%左右。主要行业保持较快增长,全年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增长12.5%左右,批发和零售业增长6%左右,住宿和餐饮业增长5.7%左右,金融业增长7.5%左右,房地产业增长5%左右,其他服务业增长11%左右。

    二、工作任务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服务业行业发展特点和2020年我省经济工作总体部署,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3月初至5月底。这一阶段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主要任务是在坚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推动服务业行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业并实现正常经营、以丰补歉,尽快弥补一季度损失,筑牢全年增长的基础。

    1.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实施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全面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疫和应急工作。保障交通物流畅通,严查封路和擅自设卡行为,确保生产生活资料正常运输。解决邮件快件进社区、农村投递难问题,实现快递投送和终端收货点、分拨中心正常运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配合)

    2.抓紧组织企业复工复业。除明令暂停复工复业行业外,服务业企业3月10日前复工复业率达到100%;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有序推动沐浴、会展和客运企业正常化经营。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简化农民工和外地员工返程复工证明办理手续,做好因加班和薪酬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研究出台对策措施。抓紧了解国家和其他省(区、市)已出台的防疫情促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一业一策”原则,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制定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扩大服务消费的具体政策措施。(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大力推广“不见面”审批,探索实施“虚拟审批”“容缺审批”“并联审批”等模式,提高网上申报审批比例,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配合)

    5.加快项目工作进度。精准摸排解决服务业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防控保供企业贴息贷款力度,争取国家服务业试点示范落地,抓紧下达国家和省级各类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6.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交通设施,重点推进农村公路、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加快智慧港口建设,畅通物流大通道。加快改造信息基础设施,2020年底雄安新区、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石家庄市主城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5G网络基站达到1万个,推动2个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河北布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旅游景区升级改造。以创建提升一批高等级景区为抓手,强化景区设备检修升级,推动景区公路连接线、内部道路、停车场、旅馆、医疗等配套服务体系扩容提质,组织开发特色文艺演出、民俗展示等项目。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年内总数突破150个。(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8.支持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改扩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打造一批特色消费商圈和城市步行街,引导品牌便利店优化布局,推动商超企业对农产品直接采购,培育1000家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改造提升一批产地型、销地型和集散型市场。鼓励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模式。(省商务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9.支持扩大服务消费。在市、县城区和旅游景区全面启动“夜经济”布局,鼓励餐饮、零售、文娱体育等行业延长营业时间、开展促消费活动。加快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免税店、精品港货店建设。打造新兴消费新地标,培育一批“网红”打卡地,在保定、廊坊等环京津地区和重点旅游景区布局一批综合型特色消费小镇。(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等有关部门配合)

    10.大力发展网络消费。支持石家庄、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出台我省推广跨境电商成熟经验的政策清单,着手建设40个公共海外仓和15个河北品牌境外展示中心。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升级换代,推进电子商务与网播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网上商品销售比例。全年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达到4500亿元。(省商务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11.有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抓好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服务业招商引资活动,有序开展全省下半年重大会展和招商引资准备工作。对未落地的签约项目促其落地。(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1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500亿元“促复产稳投资补短板”、600亿元“抗疫情稳增长惠民生”和500亿元“稳就业促复产”金融支持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下调贷款利率等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贷款力度,降低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综合费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配合)

    13.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减免房产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和中小工商户定额纳税,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商务楼、商场、园区等对中小经营户减免和缓收租金。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裁员和少裁员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防控期间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对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直接损失和增加的相关费用,可纳入成本费用核算。阶段性降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做好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等工作。(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第二阶段:6月初至9月底。这一阶段是服务业快速发展期,主要任务是深化上半年开展的各项工作,督导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利用暑假消费高峰,培育壮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巩固服务业发展良好态势。

    1.全面促进消费需求。组织开展“端午节”消费活动,深入推进“夜经济”发展,全面改造升级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场所。做好促销场地、停车服务等保障工作。(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2.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工作。抓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全面满足服务业相关企业原辅料需求,做好迎峰度夏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3.推进服务业试点工作。深入推动国家和省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等试点工作,加快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建设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抓好重大活动。组织好第二届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第五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第七届中国国际物流发展大会、百家央企河北行、百家科研院所河北行等重大活动,着力扩大服务业招商引资规模。(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消费高峰应急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针对服务消费高峰做好应急预案,严禁各类主体超设计能力运营,做好交通拥堵、公用卫生等突发事件的疏导、营救、救治等处置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延长闲暇消费时间。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灵活安排带薪休假,支持工作时间灵活单位实行阶段性集中办公、轮休、弹性工时、节假日调剂等制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壮大服务业主体。抓好2020年全省服务业企业百强和创新领先企业50强评选活动,支持企业评选国家服务业企业500强,鼓励服务业企业联合重组,积极引进龙头领军企业,做好服务业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探索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8.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对金融保险、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力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网上医疗、在线教育娱乐等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楼宇经济、“两业融合”等领域重大项目及各类平台建设,推动供应链管理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流程、整合资源。力争年内新增新型研发机构培育试点单位50家,新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20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9.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加快推进雄安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做大做强秦皇岛中医医院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抓好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等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培育认定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第三阶段:10月初至年底。这一阶段是服务业发展冲刺期,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对服务业主要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攻坚攻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最后冲刺。

    1.抓好假日经济。利用好2020年国庆和中秋节“黄金八天”,与京津及周边省份联合组织文化、旅游和商贸领域促销活动,深入开展“幸福河北欢乐购”,积极吸引省内外消费需求。(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双11”“双12”活动。支持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企业做好接单、仓储、快递等工作,与生产加工企业和供货单位全面对接,确保高峰期投递快捷顺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特色消费。抓好太行山、坝上地区的秋季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谋划开展“欢乐河北行”和特色果品采摘节等活动。抢抓崇礼冬奥会场馆试运行、承德国家雪上项目训练基地和涞源国家跳台滑雪训练科研基地一期投用等契机,促进全省冰雪旅游及相关行业快速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4.强化项目载体支撑作用。滚动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在确保一批项目竣工投运的同时,谋划推进一批新项目、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5.做好承上启下工作。着眼应对2021年元旦和春节消费高峰,推动餐饮住宿、零售批发、文化旅游、物流配送等企业扩规提质。(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职责,定期调度服务业发展、市场运行和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对服务业重点企业实施对口包联制度。省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加强监测预警、指导协调等工作。牵头部门要协调抓总,解决好各类困难和问题;配合部门要主动沟通,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及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好服务、价格、质量等监管工作,严禁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和不达标服务,严防囤积居奇和突击涨价,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加强生产服务过程中的卫生防疫监管。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测引导。加强消费热点监测,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储备投放。抓好旅游、运输、餐饮、零售、文体娱乐等人流密集行业监测,及时发布道路交通、人流客流等信息,对群众消费需求、出行安排、心理预期、社会舆论进行科学引导。同时,及时将有关政策推送到园区、社区和企业,做好宣传和解读。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8日

发布平台: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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