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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保险,是指运用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各类现实面临的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等,由保险公司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方式。科技保险是由科技部与保监会共同认定的一系列涉及科技活动的保险业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它能使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相关活动出现损失后获得补偿,让更多的资金、更多的人才在发展科技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有效分散和化解我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风险,规范科技保险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全市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湘潭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潭科发〔2019〕19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1月28日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局务会议通过修订,并由湘潭市科学技术局联合湘潭市财政局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7年9月8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制定了《湘潭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潭科发〔2017〕23号),试行两年期满;在试行期满前市科技局向市财政局、各县市园区相关单位及相关保险机构等20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并结合两年实施情况形成了《湘潭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为七章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补贴的六类科技保险险种、补贴经费来源和调配方式,以及申请享受该项补贴的主体类型。 第二章 补贴方式和比例 明确了对企业、保险机构补贴的方式,相关险种补贴的标准和最高补贴额度。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 明确了申请补贴的程序,不同补贴主体申请补贴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第四章 承保保险机构资质 明确了合作保险机构需具备的资质、数量、合作年限及备案资料清单。 第五章 受理与审批 明确了申请单位申请补贴资金受理方式、审批和公示程序。 第六章 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与监督 明确了补贴资金的监管依据及部门、被补助单位须履行的义务以及相关单位享受资金补贴后发生退保、骗保等变更事项及违规资金退回及收回的程序。 第七章 附则 明确了《办法》的解释部门、实施日期和有效期限。
文件级别:市级 | 所属区域:湖南省 | |
发文系统:科技 | 主题分类:综合类 | 适用企业:#{policy.Apply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