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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6日               阅读:108次
文字解读

解 读 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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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内容:

杨春平

  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意见》。这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内涵

  经济体系是指由社会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有机经济系统。把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理念和模式贯穿到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层面和领域,并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就构建形成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意见》阐明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基本要求、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清晰地界定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内涵。《意见》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如果用一句话解释,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理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就是通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贯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形成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能源低碳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有人在理解这一体系时,可能会对绿色发展概念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有必要做点概念解释工作。我们在中央的文件或重大规划中有时会看到绿色低碳循环三个发展一起提,比如本《意见》,但有时只单讲绿色发展,比如新发展理念。那么,这两种语境下的绿色发展概念是不是一回事呢?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分清绿色发展概念的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绿色发展是指以环境友好型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和模式,主要是解决发展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问题。由于绿色发展具有很强的通俗性和形象性,后来逐渐形成了覆盖循环、低碳发展的广义绿色发展概念。我们可以这样把握:当绿色低碳循环一起出现时绿色发展就是狭义的概念,单独使用时更多地是涵盖了狭义的绿色发展和循环、低碳发展三重含义的广义绿色发展概念。广义的绿色发展是指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能源低碳型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和模式。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其实质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路径选择问题。统筹协调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是工业化大生产以来困扰人类发展的一个大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道路就是“先污染后治理”、“先发展后保护”的发展过程。西方国家在工业化后期开展的环境治理实践证明,单纯的末端治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从生产和生活的源头入手,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是国际社会在反思西方传统工业化发展道路后形成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气候相协调的发展方式。虽然这些理念和模式最早诞生于西方国家的探索实践中,但对制造业大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际上是不完整不彻底的。我国在人均GDP刚刚跨入一万美元门槛的时候就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迫切需要,也体现了我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展现大国担当的决心和魄力。

  二、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从世界范围看,我国是工业化后进国家,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用几十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两三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城镇化路程,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为“世界工厂”和国际制造业中心,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但我国许多产业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载能高、消耗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的产业占比较高,经济发展总体上呈现出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特征,发展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以2019年为例,我国GDP总量只占世界的16%左右,但我国多种资源消耗高居世界首位,许多资源消耗甚至占全球一半左右,能源、铁矿石、铝土矿等消耗分别占全球49%、53%、56%。我国许多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超过50%,石油更是超过70%,资源战略安全受到外部威胁。我国不仅成为全球第一资源能源消耗大国,也是二氧化硫、温室气体等第一排放大国。从世界经济发展史来看,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呈现出压缩性、复杂性、紧迫性的特点。发达国家在两百多年时间里分阶段出现的资源环境问题,我国却在一个阶段集中显现出来;发达国家花几十年时间解决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在短时间内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末端污染治理是不够的,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几个重点领域到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产业,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到企业、园区、供应链,从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到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对在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贯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和安排,是从根本上系统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问题的路线图。当前阶段,我国已经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已经成为矛盾的重要方面,资源环境问题解决不了,高质量发展就难以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就失去了根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能够使我国经济在新的历史时期解决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形成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气候相协调的发展格局,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打下牢固的基础。

  三、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顺应国际绿色发展潮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

  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最先完成工业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反思传统工业化弊端、探索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模式过程中,先后形成了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等新经济发展模式,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在全球范围内加快推进,绿色发展之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呈现出不同特点:发达国家借助全球化机遇把低附加值制造业大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他们占据产业链的高端,本国产业结构实现轻型化,像美英法等国家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都在70%以上,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基本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脱钩,即经济不断增长而资源能源消耗却在下降。欧盟主要国家资源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峰值的出现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是在2005年左右实现碳排放达峰。因此,对发达国家来说,他们更关注具有全球性的气候变化问题,欧盟宣布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美国的拜登政府也打算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不仅要解决发展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也面临与发达国家相同的全球性气候变化问题。因此,发展中国家绿色发展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困难更多。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秉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世界只有一个地球、整个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行动,推动《巴黎协定》的诞生,为全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的承诺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各个国家纷纷给予高度评价。我们从实现碳达峰(2030年前)到实现碳中和仅相隔30年(2060年前),而欧盟从实现碳达峰(1990年)到碳中和目标相距60年(2050年),美国相距也有45年,这显然表现出了我们大国担当的责任和决心,彰显了我们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诚心。在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中国对世界的承诺无疑将成为影响全局、影响未来的历史性事件。

  碳达峰碳中和的承诺实际上是对绿色转型发展的刚性要求,必须按照承诺的时间要求进行倒计时,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轨道上。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出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更加凸显了《意见》的里程碑意义和历史价值。《意见》要求发展建立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对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实现碳排放降低的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进行了系统的部署,制定了配套政策体系,这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具备良好的基础,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不竭的绿色新动能

  西方发达国家是在完成工业化进程后开始推动绿色发展,而我国尚处于工业化的进程中就提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有人怀疑是否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否具备可行性。我们认为,不仅不会影响经济的发展,相反还会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绿色发展新动能,使经济发展实现质量、效益、速度的统一。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从战略、法规、政策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源环境约束问题一直高度重视,从发展战略和发展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探索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道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绿色发展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法规政策不断推出。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第一个把生态文明上升到执政理念的执政党,我国是世界上唯一颁布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国家,是第三个制定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国家,是第一个制定循环经济国家专项规划的国家。

  其次,我国在绿色发展的各个方面开展了大规模多种形式的试点示范,取得了宝贵的成功经验。从本世纪初开始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以企业、园区、省市县为载体开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城市、“两型社会”、无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等各种不同内容的试点示范,形成了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发展模式。例如针对我国重化工业占比偏重的情况,我们在煤炭、电力、钢铁、石油石化、有色、化工、建材、纺织、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基本形成了各行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企业实现了节能降耗、提高资源产出率、废物近零排放、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经济环境效益双提升的目标。据专家测算,我国一个年产1000万吨钢的中型钢铁企业,如果把焦炉、高炉、转炉产生的尾气以及各环节余热、余压全部收集起来进行分布式发电,发电量相当于一个装机100万千瓦的机组所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生产80%的需要。目前,我国许多钢厂实际发电量能达到60万千瓦机组的发电水平。再加上固废、废水的循环利用体系,根据调查,我国一个中型钢铁厂每年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为企业产生20亿元左右经济效益。如果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全面推广绿色发展模式,我国总体能耗、物耗强度将会有较大的下降。

  第三,绿色技术创新将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的强大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中指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我国在这方面的潜力相当大,可以形成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污染治理、生态建设修复等是人类未来经济发展永恒的主题,需要有大量的绿色技术创新来支撑和实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将在各个行业、各个环节形成对绿色技术的创新需求,绿色技术创新反过来又会引领产业进一步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绿色动能;新经济发展又会在新的层面产生新的绿色技术创新需求,如此循环递进螺旋上升将形成绿色技术创新对整体经济发展的正向循环激励效应。每一项绿色技术的创新都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影响,例如对工业“三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的不断突破,使我国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不仅减少了污染物排放,而且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环境效益突出。再比如要实现碳中和目标,首先要解决低碳能源的问题,可再生能源占比至少要达到70%以上。我国目前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约57%,能源结构必须发生革命性变化,随着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储能、高压输送、智能电网等技术的不断突破,光电风电等新能源面临很大的发展机遇。我国可再生能源投资已连续五年超过100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约占全球的30%,增量部分占44%,成本大大降低,已经能和传统电厂相媲美,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到世界的一半,绿色发展领域有望成为我国追赶和超越发达国家的新赛道,绿色技术创新将为我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不竭的新动能。(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视频解读
政策原文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6日               阅读:159次
文件级别:国家级 所属区域:娄底市
发文系统:其他 主题分类:综合类 适用企业:#{policy.ApplyOrg}

国发〔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坚持重点突破。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坚持创新引领。深入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行新型商业模式,构筑有力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

       坚持稳中求进。做好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接续、稳岗就业、民生改善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韧性持久地加以推进。

       坚持市场导向。在绿色转型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各类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为绿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四)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指导制定行业相关绿色标准,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七)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建设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鼓励公共机构推行能源托管服务。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八)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九)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

       (十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十二)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积极引领和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三)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地方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十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开展宣传、培训和成效评估。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脏乱差,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五)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在北方地区县城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稳步推进生物质耦合供热。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十六)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在沿海缺水城市推动大型海水淡化设施建设。

       (十七)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十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相关空间性规划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乡村建设评价体系,促进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继续做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老旧危房改造,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村庄环境。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九)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基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二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强化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引导,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及时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深入推进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

       七、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一)强化法律法规支撑。推动完善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

       (二十二)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二十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

       (二十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

       (二十五)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绿色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形成全面系统的绿色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加快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培育一批专业绿色认证机构。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二十六)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转效率。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做好绿色权属交易与相关目标指标的对接协调。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七)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八)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时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模式,探索编制年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报告,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十九)深化国际合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强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政策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切实提高我国推动国际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三十)营造良好氛围。各类新闻媒体要讲好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大力宣传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宣扬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国务院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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