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永兴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
技术创新
机构简介
Introduce
/

单位职责

(一)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所属县属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监管、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参与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定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全县工业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要素的保障工作;参与全县物流发展工作。

(十)履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负责全县电力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全县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制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五)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十六)研究制定电力工业、信息化领域等行业规划、行业制度,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全县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的有关工作。

(十七)参与和指导园区发展规划,落实有关园区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产业园区合理布局、项目入园和集群发展。

(十八)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九)负责全县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县级科技计划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各类县级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计划;负责国家及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牵头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二十一)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二十二)牵头组织协调全县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全县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三)主管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指导协调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申报认定相关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参与高新创业投资有关工作。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五)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建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

(二十六)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二十七)负责县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拟订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十八)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县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普计划,负责县级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科普工作。

(二十九)负责全县科技人才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引智、引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乡(镇)长的选派、管理以及全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人才的选拔工作。

(三十)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科技信息网络等工作。

(三十一)负责全县专利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专利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三十二)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生产力促进计划;负责对财政支持的一般科技项目的评选、认证、评议、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开展高新技术信息收集应用、高新技术项目有关服务和高新技术产权评估。

(三十三)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地震灾害防御与救助、抗震设防的管理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

(三十四)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三十五)负责规划、指导、监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的革新与推广。

(三十六)负责规划、指导、监管全县散装水泥的发展与推广。

(三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Information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永兴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产品推介
所在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大桥路246号(...
Contact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阳*** (请登录后查看)
话:
073***1
真: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