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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一起刁难企业行为丨银行私设解冻条件,涉事企业无法经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来源:株洲日报    阅读:188次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成姣兰 通讯员/龙杨) 近日,天元区一企业通过“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举报平台投诉:某商业银行过度监管,扩大冻结范围,私设解冻条件,造成企业及负责人目前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目前,这一行为已被认定为“刁难企业行为”被查处。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2023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株洲市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试行)》,明确将简单封杀、“一刀切”等监管执法行为纳入“刁难企业负面清单”管理。5月底接到企业投诉后,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发现:4月23日,该企业就已通过自查发现近期一合作伙伴融资渠道可疑,随即前往天元区反诈中心报案,经公安查询显示暂无异常,企业配合做了笔录并提交了相关证据。3日后,公司账户因涉嫌被害人资金流入,城区某商业银行配合外省公安部门要求冻结涉案账户,并同时延伸冻结了公司的保证金专户和法人私人账户,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事件发生后,企业多次向银行方提出解冻要求,银行方提出,解冻关联账户需公安部门出具意见。然而,公安部门认为,冻结关联账户是银行方做出的决定,是否解冻应由银行自行决定。导致企业多头跑,问题依旧没有解决,为此聘请了律师准备与银行方对簿公堂。

接到企业投诉后的当天下午,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即召集市政府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银行方负责人和投诉企业召开协调会。经核实,银行方配合公安部门冻结涉案企业账户,又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延伸冻结了企业保证金专户和法人私人账户,但对“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并未做详尽核查,银行方存在随意扩大冻结范围问题,又加码私设不切实际的解冻条件,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经协调,银行方意识到问题所在,并承诺立即解决好企业的诉求。5月24日上午,银行方表示已解除关联账户的银行柜面功能限制,企业负责人表示满意。

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就此次投诉问题来看,企业自查预判可能会发生问题后,已经提前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主动配合进行调查。事发后,企业涉案账户被冻结,企业本无异议,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查,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银行方担心承担连带责任,延伸扩大冻结其他两个账户,并提出企业无法做到的解冻要求,导致企业多头往返跑,仍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属典型的刁难企业行为。

如您或您的企业也遇到类似的刁难行为,请及时向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举报。一经查实,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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