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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商超疫情防控、加强环境整治的八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6日              
文件级别:省级 主题分类:综合类

       省商务厅今天下发了《市场商超疫情防控、加强环境整治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要求市场商超建立“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工作日志和台账,不组织举办各类促销活动等。
       8条措施具体如下: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本地市场商超抓好疫情防控、加强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
       2.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要建立内部防控机制,明确领导和责任人,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建立“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工作日志和台账。
       3.安排专人专岗,对进场(店)消费者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4.禁止在场内店内销售、宰杀活禽,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5.在疫情防控期解除前,不组织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6.加强对本单位员工防疫意识教育,强化自我保护措施,在保证正常营业和疫情防控基础上,减少人员在营业场所聚集。
       7.进一步加强安全消防隐患排查,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8.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发生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省商务厅(联系人:郑垚,电话:0731-85281397,1508479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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